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审批结果
发布时间:2019-06-10 20:48: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年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19批复

 

吉国土资耕函〔2018〕468 

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2017年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19的请示》(吉市政请〔2018〕52)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8.0417公顷(其中耕地 25.41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2.79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8393公顷,用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