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自然资函〔2025〕132号
肖辉山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体系
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多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年1月12日,经省政府同意,联合7家省直部门印发《吉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4年5月30日,完成《吉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修订并发布实施。全省11个市(州)和43个县(市)级规划已陆续全部编制完成。通过规划引领,逐步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助力吉林省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强省战略的实现。
二、积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一)科学制定方案,确保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历史遗留矿山的地理位置、破坏程度和生态功能,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修复、适度可行原则,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吉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通过组织全过程绩效服务专家团队线上授课、线下函审等方式,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专业指导。对已开工项目进行实地踏查,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督导项目推进。结合实地踏查、督导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会同专家团队拟定问题清单,限时督办整改,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资金监管,推动废弃矿山转型利用。
通过向国家争取、省级奖补、市县匹配的方式积极筹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制定《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定期调度市县项目完成投资、中省级奖补资金执行、市县自筹资金到位等情况,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标准、绩效目标、监督机制,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调拨,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动矿山治理与文旅休闲体验、建筑材料制造等产业发展融合,全省实施57个废弃矿山转型利用,利用矿山面积5100余亩,实现产值9.72亿元。
(三)完善制度体系,确保修复过程有序可控。
进一步完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出台《吉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细化省、市、县(区)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有序实施。不定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的常态化检查,利用无人机、卫片等技术手段对项目实施范围、工程进度等定期进行监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有序可控。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动态监测情况,督促企业边生产、边治理,对其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损毁问题进行治理修复。督促指导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部省合作,实现废弃矿山生态重塑。
依托吉林长白山森林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两江源头(江源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联合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开展黑土区矿山修复成土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通过以废治废的方式解决土壤重构,土壤改良等工程措施的用土需求,实现煤矸石综合利用及价值转化。通过开发生产绿色环保的生态重塑土壤修复材料,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环境和农田建设中受到破坏的土壤进行生态修复,推动可持续发展及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应用,提高当地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提案建议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强省战略,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重点推进江源区矿山示范工程、辽源市矿山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吉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任务安排,2025年底前完成全省5500公顷治理任务。积极申报国家“十五五”矿山示范工程项目,高质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守住全省生态安全边界,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谋划美丽吉林建设,切实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臣 8855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