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2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钱军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军事医学科学院军医兽医研究所纳入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建议案》(第120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大动物免疫实验平台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建议的答复。
多年来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为吉林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我省解决了诸多疫病防控工作中的难题。我厅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代表提出在附近为该所特批一块建设用地,涉及具体地块规划用途调整,土地供应方式等问题。我厅与省畜牧局、长春市政府进行了沟通。一是专门研究支持举措。长春市专门调度建议协办情况,在用地需求方面予以“应保尽保”,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优先保障;对涉及征地报批工作事宜,将组成工作组,提前介入,指派专人跟踪服务项目建设征地报批事宜;对涉及我市土地管理方面的审批事项,将开通“绿色通道”,专人督办,快审快报快批。二是提出了选址建议。长春市国土局组织对军事兽医研究所附近地块进行了认真踏查。目前,在该研究所以南有块项目用地比较合适,已取得征地批复,该地块在城市规划中属于住宅用地。三是提出初步办理程序。如该研究所“大动物免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在研究所以南地块落位,需要研究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办理如下事宜:1.调整城市规划;2.调整土地批复用途;3.对该区域约100户居民进行征拆;4.净月开发区对入区项目评审。5.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二、关于将军事兽医研究所聘用人员纳入吉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将军事兽医研究所聘用人员纳入吉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我厅已与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沟通确认,该项建议应由省人社厅和省编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关注和落实。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