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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4 13:2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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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弘宝煤矿外围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吉公交矿采挂字[2022]3号

 

受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弘宝煤矿外围资源》采矿权项目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场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开采项目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弘宝煤矿外围资源;

(二)地理位置: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三)开采矿种:煤;

(四)矿区面积:0.6258平方公里;

(五)矿区范围:

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4650640.31

42544967.78

2

4650448.31

42545115.78

3

4650203.31

42545053.78

4

4650126.31

42545125.78

5

4650066.31

42545457.78

6

4649950.00

42545350.00

7

4649448.31

42544768.77

8

4650020.00

42544320.00

9

4650232.31

42544435.77

10

4650195.00

42544480.00

11

4650335.00

42544710.00

12

4650681.31

42544886.77

 

(六)开采标高:+530m至+85m;

(七)资源储量:3155kt;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64.75万元(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

2.挂牌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4日,挂牌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4日15时3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3.交易地点:http://www.ggzyzx.jl.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登录http://www.ggzyzx.jl.gov.cn查阅《关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使用说明》,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

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电话: 0431-85177688    CA服务咨询QQ:800805008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3日

3.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报名地址: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址:http://www.ggzyzx.jl.gov.cn/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和熟悉矿区及矿区周围的现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 煤炭资源的产业政策调整较频,竞买人要充分考量潜在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3. 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日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低于10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高于1000万元的,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也可以选择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20%,且不得低于1000万元。竞得人在7日内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放弃竞得权,该项目将重新挂牌。

4.若原采矿权人不配合竞得人办理转让手续(采矿权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评估、转让合同签订等),造成原采矿权人的煤矿关闭退出等一切风险由原采矿权人承担;若竞得人不配合原采矿权人办理转让手续(采矿权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评估、转让合同签订等),首期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5.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6.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向出让人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

(二)原采矿权人竞得或其他竞买人与原采矿权人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并办理了采矿权登记后,需重新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所利用的资源储量为原界内资源储量和界外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简单相加。

(三)在挂牌出让前,原采矿权人已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若其他人竞得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弘宝煤矿外围资源采矿权 ,积极配合竞得人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现有弘宝煤矿采矿权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做为转让价格无条件转让给竞得人 ,由竞得人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

(四)挂牌竞价结束后,要求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网上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证书、成交通知书等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前往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皆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交易机构留加盖竞得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资金证明原件。

(五)竞得人持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挂牌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等。

(六)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矿业权交易处。

系 人:于涛  赵铭明  

联系电话:0431-81866956、81866918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7楼711室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