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3〕21号
根据《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泉水水源年度检测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资环发〔2013〕27号),全省应进行矿泉水水源检测的单位共有55家。截止目前,参加矿泉水水源检测的单位有52家,尚未参加矿泉水水源检测的单位有3家。现将2013年吉林省矿泉水水源年度检测结果进行公告。未参加矿泉水水源检测的单位,须在本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或整改工作,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吉林省2013年度矿泉水水源检测结果表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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