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注销过期采矿权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303号)要求,我厅印发了《吉林省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吉自然资办发〔2021〕117号)。经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核查,下列3宗采矿权过期且未在有效期内提出延续申请,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的规定,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注销。
公告期为30日,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厅。公告期满,我厅将在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中予以注销。
附件:注销白山市3宗过期采矿权名单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