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入异常名录决定书
公告〔2019〕10 号
有关矿业权人单位:
你单位在2018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中,存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具体情形详见附件),按照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决定移入异常名录的单位一览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决定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一览表
序号
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矿权人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
备注
1
T22420150302051091
吉林省公主岭市大榆树一带金、铁及多金属矿普查
四平市金海矿产品有限公司
未按时公示年度信息
拟列入异常名录
2
C2202002009047120009363
吉林省德誉采石场
吉林市德誉采石场
3
C2202002010117120084231
吉林市聚丰矿业有限公司
4
C2202002014107130135832
吉林市嘉福采石有限公司
5
C2203232010017120052725
伊通满族自治县鑫鑫采石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