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经研究决定,将四平市西湖湿地一期建设工程及西湖湿地扩建工程违法占地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你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日内报省厅,经省厅同意后,由你局负责落实。
该案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
联系人:罗文峰 0431-88510601 88697818(传真)
附件:四平市西湖湿地一期建设工程及西湖湿地扩建工程违法占地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6日
附件
四平市西湖湿地一期建设工程及西湖湿地扩建工程
违法占地案
案情简介:
(一)案件来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耕地保护督查发现。
(二)基本情况:四平市西湖湿地建设工程属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出辽河流域水污染项目进展缓慢,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要求该项目在2018年年底完成建设,并完成验收工作。经省、市发改委批准,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用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南、西侧土地,建设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湿地边坡整理与护坡、植被恢复和重建、陆生园林乔灌木植物绿化、草地绿化、广场等。2016年7月和12月,四平市西湖湿地一期及扩建工程相继开工,但未办理土地手续。
2019年12月20日,四平市自然资源局立案(四自然资西执立[2019]65号)。经查,一期工程建设停车场、管理用房等设施占地5365平方米。扩建工程建设观景台、休闲广场等设施占地9260平方米。两项目合计占地14625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9726平方米(含永久基本农田5526平方米)、林地781平方米、村庄2472平方米、采矿用地185平方米、内陆滩涂1170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291平方米。目前,尚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为督促四平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职到位,省厅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责成四平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职,彻底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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