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国土资源局:
经决定,将敦化市大德润鑫果蔬种植园区建设“大棚房”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你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45日内报省厅,经省厅同意后,由你局负责落实。
该案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
联系人:罗文峰 0431-88510601 88550211(传真)
附件:敦化市大德润鑫果蔬种植园区建设“大棚房”案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敦化市大德润鑫果蔬种植园区
建设“大棚房”案
案情简介:敦化大德润鑫果蔬种植园位于敦化市站北村草莓采摘园区西侧,建设审批时间是2015年4月1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农业设施用地4.7万平方米,现在园区总面积20万平方米(地类为耕地、草地、林地), 2017年通过发改委立项,建设田园综合体一二三产业融合。截止目前建设温室大棚数量32栋,其中 550 ㎡ 12 栋;550 ㎡以外20栋。园区看护房总占地面积2176平方米。其中看护房落地面积64 ㎡,共22栋;看护房落地面积超出 64 ㎡,共10 栋。根据发改委批文,在水库边废弃地上建设办公加工综合楼一栋,总占地面积180㎡,总建设面积540㎡。在育苗区建设日光钢架结构大棚2400㎡,现基础已做完。建设园区道路:水泥路1600㎡,砂石路3000㎡。经查此园区作为大棚房Ⅰ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将此案挂牌督办,责成延边州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