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
吉国土资案〔2018〕10号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经研究决定,将吉林省阳光蔬菜研发种植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你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45日内报省厅,经省厅同意后,由你局负责落实。
该案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
联系人:罗文峰 0431-88510601 88550211(传真)
附件:吉林省阳光蔬菜研发种植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吉林省阳光蔬菜研发种植有限公司
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案情简介:吉林省阳光蔬菜研发种植有限公司项目于2007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位于宽城区兰家镇邵家村,申请用地面积25.8公顷,实际测绘占地总面积22.66公顷,其中道路1.0108公顷,一般农田21.6492公顷,2008年12月竣工。经现场实际测绘,蔬菜研发种植车间1栋,建筑基底面积581平方米;蔬菜加工车间6栋,建筑基底面积1470平方米;项目区内道路面积 10108平方米;建成温室大棚194栋,占地面积61347平方米;2层作业房197栋,总占地面积24141平方米在清查中二层作业房属于Ⅰ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截止2018年8月31日,兰家镇政府共拆除54栋二层楼房,建筑面积11340平方米,退还耕地5400平方米。自从9月1日至今,当事人找各种理由拒绝拆除。将此案挂牌督办,责成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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