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调查情况信息公开
通化市贵隆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案(吉国土资案〔2018〕2号)
(一)案件来源: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及2017年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112号、113号等8块图斑。
(二)办理情况:2018年3月22日,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对通化贵隆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66693平方米土地,罚款757309元。由于此案占用面积较大,涉嫌刑事犯罪,4月26日,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线索移交通化市公安局。5月31日,该公司缴纳罚款。6月26日,该地取得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吉国土资耕函[2018]297号)。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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