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调查情况信息公开
汪清县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吉国土资案〔2018〕3号)
(一)案件来源:根据2017年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84号、88号。
(二)办理情况:2018年1月8日,汪清县国土资源局对汪清县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7501平方米林地建设男女僧闭关房行为立案。5月4日下达执行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罚款22503元,没收非法占用林地的建筑物。5月10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5月23日,城关村村委会出具了接收该公司证明。6月7日,汪清县国土资源局将没收清单已邮寄方式移送汪清县财政局。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