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国土资源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9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脱贫攻坚视频推进会议讲话精神,我厅结合吉林省实际,起草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强化国土资源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1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国土资源政策,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二、政策适用范围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我省深度贫困县包括通榆县和汪清县,两县可以享受特殊的国土资源支持政策。
三、政策主要特点
政策的起草,聚焦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个“坚中之坚”,坚持精准脱贫攻坚,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在《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基础上,实现以下5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用地规模和布局上不受限。深度贫困地区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
二是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更灵活。拆旧区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可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节余指标原则上亦可按照对等地类用于易地使用或交易。
三是灵活的耕地保护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合理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林果园艺等特色种植业,对于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的,在变更调查中及时变更确认。
四是支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优先用于省域内交易,质量等级可采用承诺方式予以保证;符合规定条件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搭建平台,优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国家统筹。
五是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倾斜力度。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倾斜,鼓励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来源渠道。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