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测绘局关于地图备案的通知
吉测信字〔2012〕1 号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人民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吉林教育出版社、延边教育出版社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图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现将地图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吉林省测绘局依法审核批准并核发审图号的地图,由地图审核申请人在出版发行、销售、登载、展示前,向吉林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报送样图 ( 样品、光盘等 ) 一式两份备案 ; 核发审图号后 60 日内不能报送的, 应当致函说明原因,并告知拟报,送备案的日期 ; 逾期不报送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地图审核申请人应在备案时提交有关备案样图序号、图名、教辅书名、出版号、审图号、批准日期、联系方式等备案信息清单。
三、地图审核申请人应通过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等可查询投递信息的方式报送备案,采用平信等不可查询投递信息方式备案发生遗失的,管理部门视为未备案。
邮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辽阳街 639 号吉林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执法调查科
邮编:130062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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