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18〕34 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