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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05-20 10: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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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和在陕西考察时指出的“搬得出的问题解决后,后续扶持才是关键”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研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督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和拆旧复垦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脱贫,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乡村规划工作。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按照村庄布局要求,支持搬迁安置区编制乡村规划,为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提供规划依据。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设立相关专题,开展村庄布局研究,并结合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对村庄分类成果进行校核。

(二)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法规规章要求,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对于具备登记条件的搬迁安置住房,及时开展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做到依法依规、应发尽发;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采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免费邮寄等形式,为搬迁群众提供优质化、贴心化服务,尽可能让搬迁群众少跑路;深入到每个安置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工作。认真落实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督导各地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三)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指导各地超前谋划,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制定出台《吉林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6月底前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已批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支持15个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需求对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履行指标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省厅负责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县(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省市县三级要协同联动,形成全系统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督导。省厅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和工作成效,调动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