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党史学习教育
当前位置:党建动态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日期:2021-08-23 10:45:00 来源: 字体显示: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

党旗条例》的通知

 

厅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吉组发〔20215号)要求,厅机关党委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履行政治责任,维护党徽党旗尊严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和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维护党徽和党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上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要模范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切实把维护党徽党旗尊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维护党徽党旗尊严的生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二、积极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内涵和要求

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深入领会制定和实施《条例》的背景和重要意义,熟悉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增强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

三、强化贯彻执行,推动《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严格按照《条例》提出的党徽党旗的制法说明,到定点企业统一制作生产党徽党旗,严格按照规格尺寸、使用情形等规定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做到制作优良、使用情形正确适当。

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事关党的形象和尊严,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省委组织部确定的企业制作党徽党旗,确保对党徽党旗制作实施有效监管、统筹生产配备。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起维护党徽党旗的政治责任,对党徽党旗的定制、配发、储备等工作实行逐级分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党徽党旗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中,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所属党组织规范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

 

 

 

中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1823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