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7月中旬以来,各单位陆续启动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近日,厅下发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要求,长白山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与厅机关同期开展,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现就各单位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活动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厅《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在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方案经厅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务于8月2日上报分管督导组。
二、建立组织机构
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机构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吉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与厅执法局一并参加厅里统一活动;四平山门中生代火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教育实践活动不列入本批活动范围,与四平市国土资源局一起开展。
三、及时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
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单位实施方案初步安排,把搞好学习教育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位任务,采取有效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学习中找到差距,激发学习教育的动力,明辨是非、对错、荣辱。同时,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其他要求
(一)迅速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开展方案制定的同时,抓紧组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有关工作,做到提前部署、尽快开展。
(二)按时上报有关活动成果。各单位党组织要在8月5日前将经党组织讨论通过的活动方案(非正式稿),报厅督导组把关,通过后正式上报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建立组织机构的正式文件也要在8月5日前上报备案。
(三)做好沟通协调。为确保各单位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5个督导组,对相关单位活动方案制定、工作会议、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整改落实等活动进行督导。各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与厅督导组做好沟通联络,联络员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在建立组织机构的文件中予以明确。
附件: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导组分工及组成人员
中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3年7月29日
附件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导组分工及组成人员
第一组
组长:臧全业 组员:王瑞峰 王清海(联络员)
负责:办公室、利用处、科外处、机关党委(国土地质工会)、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组
组长:朱亚福 组员:张珈伟 张树田(联络员)
负责:法规处、规划处、矿管处、地籍处、土地整理中心、征地事务中心
第三组
组长:郭尚志 组员:王晓威 许 鹏(联络员)
负责:行政审批办、耕保处、地勘处、环境处、长白山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第四组
组长:张宁克 组员:谢成延 姚广武(联络员)
负责:财务处、开发整理处、资源处、调控处、规划院、矿业权交易中心
第五组
组长:张生富 组员:王静心 邢国庆(联络员)
负责:人事处(老干部处)、信访处、执法监察处(执法监察总队)、地质资料馆、大布苏保护区管理局、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