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19〕13号
各国家级核查任务承担单位:
为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数据管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遵照执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附件:国土调查办发〔2019〕13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