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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动态
发布时间:2021-04-21 16: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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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多措并举严把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入质量关
   

  

  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为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入质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三级督促、两级督导”,建立有效管理模式。为严格管控各市、县数据质量,建立了“三级督促、两级督导”制度。“三级督促”即发现问题后由数据管理人员督促立即改正,不及时改正的由厅登记处督促市、县局主管局长限时更正,如仍未解决的由主管厅长督促市、县局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两级督导”即由省厅、省登记中心对数据质量情况进行督导,对于连续督促仍整改不到位或问题极其突出的地区,将进行谈话。日常工作中,省登记中心采取电话询问或专门指导的形式予以帮扶解决,凡是给予地方解答的问题都进行记录。对于地方提出的暂时不能答复的问题,省登记中心统一向自然资源部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请教后再予以反馈。

  每日通报制,确保登记数据质量。为便于全省数据监督管理,省登记中心每天上午9点通报前一天市、县增量数据接入成功率及登簿日志上报情况,每天下午4点通报前一天登记簿28个字段的空项情况,对接入成功率低于90%、超过100%、未上报登记业务和登簿日志的市、县进行点名,询问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跟踪直至数据上报完成。通过通报管理,我省接入成功率由原来的平均97.79%提升至99.97%,空项率由原来的72.28%下降至2.81%,下降近70个百分点,效果非常显著。

  统一数据校验规则,从源头把好数据质量关。对照国家登记簿填写要求及国家数据库标准,省登记中心全面梳理了校验规则,并对登记簿要求必须填写的字段通过校验规则进行了强制管理,通过近一年的时间,分五批将登记簿中重要的18个字段列为强制必填项。各级登记机构的窗口是“产生数据的来源”,严把校验规则关口避免不合规的数据接入,确保从源头接入数据成功率,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制定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定期监督排名。省登记中心细致研究国家不动产综合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吉林省接入数据质量综合评价指标,通过业务数据接入间断天数、登记类型不规范数量、登记内容不合规程度等15项评价指标,对各市、县进行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并定期通报,便于各地针对自身问题查找原因并整改,逐步提高全省数据质量。

  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省登记中心每年不定期召开专题提升数据质量培训会,从数据上报管理、存量数据汇交、日常登记平台建设及维护等多方面进行培训,不断强化各登记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省登记中心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后,在国家层面同级排名中名列前茅。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推出了“全国信息平台接入及其质量评价简况”网站,通过该网站随时可以查询各省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质量情况。我省在连续四次通报中分数均在96.4分以上,排名均在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