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自然资源动态
发布时间:2020-12-21 14:29:00 来源:
【字体:


省自然资源厅在《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工作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于2020121710时,召开《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5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吴向东在新闻发布会上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职责,就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吴向东在回答划定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时说,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本着“应划尽划、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将各行业部门提供的最新基础数据、科学评价的区域自然本底条件、识别出的区域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域等,作为各地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依据,组织各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划定工作。目前,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省规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在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审核。《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获批后,将划定成果纳入吉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作为支撑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依据,强化约束、体现保护,为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步,还将制定出台《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细则》,进一步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明确管理边界和部门职责。依据《红线勘界定标规程》,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