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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动态
发布时间:2019-04-30 08: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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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驻栈包保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精神,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调查办)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驻栈包保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调查办发〔2019〕54号),从4月末开始,全面开展驻栈包保工作。其中省调查办核心技术指导组专家负责部分县(市、区)驻栈包保工作,其余县(市、区)由分管市(州)调查办负责。

 

  各驻栈工作人员深入实地监督指导,全程跟踪,帮助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力争5月10日前,省调查办负责包保县(市、区)调查成果,提交省级检查,其余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提交。

 

  省调查办要求,各地要严格贯彻近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十六字方针,加强成果质量管控,实事求是按照现状真实性开展调查;要强化作业队伍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参照其他省份工作做法,对存在调查进展缓慢、故意弄虚作假等情况的调查队伍,各级调查办要逐级上报,由省调查办及国家调查办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省调查办还强调,各驻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通过驻栈包保工作,充分发挥了省级和市级调查办的监督指导作用,调动了各级调查办人员积极性,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共创三调佳绩的新高潮。驻栈包保人员深入地方,与县(市、区)调查办和作业单位共同作业,解决问题纠正偏差,为全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三次调查工作任务提供保障。(以上内容来自省调查办综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