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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动态
发布时间:2019-01-17 14: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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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构建五位一体的共同责任机制

 使执法监管不再

 

为持续有力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勇于创新、不畏艰难,构建了以“政府负责为先导,多家联动为保障,强化巡查为抓手,减少违法为目的,严厉问责为关键”的“五位一体”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有效解决了长期桎梏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政府负责为先导通过明确主体责任,使执法监管成为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的“硬任务”。吉林市人民政府于2018716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负总责,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意见》下发后,吉林市各级政府积极主动作为,及时组织各职能部门履行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职责,通过共同责任机制组织拆除违章建筑57件,涉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5公顷,收缴非法矿产品27余万立方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多家联动为保障。携手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由原来国土部门唱“独角戏”变多个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意见》明确由各级国土、发改、财政、公安、建委、电力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细化分工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吉林市相应职能部门和单位对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项目,依法不予核准,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勘查、开采手续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不予通电。“联合执法”不仅堵住了违法者的“特殊通道”,也大幅提升吉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执行力。

强化巡查为抓手。变国土一家开展巡查,为多部门共同开展“多角度全方位无死角”式巡查。按“任务单”巡查,将巡查延伸到“边”。《意见》规定,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委员会以及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在进行属地管理和履行职责过程中,都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监管动态巡查,使得各类国土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按“路线图”巡查,将巡查拓展至“底”。在农用地监管上,创建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前沿堡垒作用,以行政村为单元确定“管理网格”,赋予村“两委”动态巡查职责,切实保证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全方位无死角式地巡查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法用地用矿问题的发生。《意见》下发以来,吉林市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共组织国土资源监管动态巡查195组次,有效制止违法行为79件,尤其是小煤窖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截止目前未发现一起新的小煤窑非法开采行为。

减少违法为目的。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减少乃至消灭违法利用国土资源问题的发生。基于这样的认识,吉林市在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上,始终秉承最直接、最有效、最便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后,第一时间向同级政府进行汇报,相应政府根据上述原则及时拿出查处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按照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则,责成相应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即时予以拆除;对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等确需占用的违规行为,按最大限度较少损失的原则,在依法查处后依法补办用地手续。《意见》实施以来,本着消除违法状态的目的,吉林市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依法查处后办理了用地手续,面积50余公顷。

严肃问责为关键。只有严厉的考核和严格的问责,才能确保共同责任机制不打折扣真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吉林市将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情况纳入了日常考核范围,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各级政府开展不定期督察,并根据督察情况确定约谈地区。对未建立有效巡查机制组织开展动态巡查、或未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工作的、未认真履行共同监管职责的,都将实施问责。严肃考核问责机制,对违法行为和违法人员实行“一案双查”,倒逼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用地、管地职责,稳步推进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在吉林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