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始终以提升农民“获得感”为“落脚点”
2015年以来,九台区先后承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九台区始终严守“农民权益不受损”的改革底线,把农民的“获得感”作为改革的“落脚点”,大胆探索,形成了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多途径入市的模式,重构了土地征收程序,提高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建立了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一是合理确定入市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能动作用。九台区属于欠发达地区,没有成立农民土地资产经营公司这样的集体经济组织,只好紧密结合实际,由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并探索制定了村委会民主议事程序“七步”工作法:即村民委员会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乡镇(街道)党委审批、党员会议审议、议案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开。在入市过程中,由村民委员会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能动性,最大程度地体现农民意愿。入市后土地收益在集体内部如何分配使用,由村民自行决定,充分保障了农民自主处置土地资产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二是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过程中,九台区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区位、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合理提高了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补偿标准。2017年新组卷报批了4个批次的征地项目、共71公顷土地,执行了新的补偿标准。旱田由34.5元/㎡提高到49元/㎡,提高比例达到42%;水田由36.8元/㎡提高到57元/㎡,提高比例达到55%。对土地征收中涉及农民住房的,在确保农民住房财产权益、尊重农民自身意愿的前提下,采取货币补偿、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支持和引导自主创业。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将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低保范围。通过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三是科学测算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分配机制。经测算,九台区2014-16年土地增值收益总额为3.86亿元,平均土地增值收益为76.62元/㎡。在土地增值收益总额中,国家分得3.58亿元(国家新增费1.03亿元、省级统筹0.77亿元、区级计提1.64亿元、区级可支配0.14亿元),集体和农民分得0.28亿元(区政府社保支出)。在平均土地增值收益中,国家分得71.15元/㎡,集体和农民分得5.47元/㎡。国家和集体的分配比例为93:7。改革试点后,考虑土地供应结构,地价变化等因素,确定平均土地增值收益为70元/㎡。通过取消省级统筹,区财政可支配资金保留试点前的2.78元/㎡,其余可支配资金全部分配给集体和农民。这样,在70元/㎡的单位土地增值收益中,国家分得60.18元/㎡,集体和农民分得9.82元/㎡。国家与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比例为86:14,与改革试点前相比,集体和农民所得比例提高了一倍。
四是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仅拓宽了用地渠道,同时也给村集体经济带来了活力,拉动了当地农民就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真正给群众带来了实惠。湾谷速冻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入市扩大了生产规模,吸纳了附近50位农民就业,与农户签订1500亩种植合同,农民每年平均增收5000元;魏家砖厂入市地块,使废弃多年、长期积水的土坑变成了“聚宝盆”;忆江南旅游度假项目,双方协商租赁15年,形成了特色乡村旅游产业;黎明村养老院项目,为当地老年人提供130张床位,创造就业岗位15个。每一块地成功入市,都形成了“多赢效应”,推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提效、农民增收、农村小康。
(厅调控处 柳季)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