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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动态
发布时间:2012-10-31 16:2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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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管理的新形势,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历史上范围最广、人数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交流,对符合交流条件的62名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全面交流,有力地推进了领导班子、干部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深入开展调研,率先出台制度。2011年7月至9月,吉林省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共同组成调研组,就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和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研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市(州)、县(市)级国土资源系统存在的领导干部交流限制条件多、交流滞后、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经认真研究,今年1月,吉林省委组织部联合吉林省厅下发了《关于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交流的通知》(吉组通字〔2012〕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决定对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凡市县级局长任职超过5年,市级副局长任职超过5年,县级副局长任职超过8年的普遍进行交流,采用“异地交流、跨部门交流、上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之间交流、本班子内部职务调整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五种交流方式。

  二、认真统计分析,摸清干部底数。吉林省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对全省9个市(州)局和42个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全面掌握了44名市(州)局领导班子成员、170名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自然情况和工作情况。同时,按照4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5种交流条件”的人员逐一进行筛查,最终确定市州国土局16人、县市国土局46人为交流对象,有效地避免了交流的盲目性。

  三、广泛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吉林省厅召开了各市(州)国土局主要领导、人事处(科)长参加的座谈会,对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问题进行了指导和解释;各市(州)国土局召开了县(市)国土局主要领导、人事科长座谈会,对1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落实。通过省、市两级广泛动员部署,各地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心,统一了思想。

  三、积极协作配合。争取地方支持。吉林省厅十分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同时也严格要求市(州)、县(市)国土局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这次交流工作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尤其在跨部门交流方面,让国土系统干部“走出去"、将外系统干部“请进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四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提拔到安监局任局长;乾安县委副书记交流到松原市国土资源局任副局长。

  四、严格履行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吉林省厅严格按照4号文件的要求,准确把握条件,严格按照程序积极推进交流工作。各级国土部门都成立了集中交流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条件、原则、步骤和措施等,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形成交流实施方案,上报吉林省厅党组审定。交流调整过程中,严格履行组织程序,做好考核考察工作,全系统没有出现一起违规事件。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为确保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别是避免职务变化、分工不变,吉林省厅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市(州)、县(市)国土局,人员交流之后必须及时调整分工。此外,各地还注重建立健全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尤其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吉林省厅通过这次干部集中交流,在系统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提升了领导班子工作效能。通过集中交流,领导干部的专长、经验、能力等得到了有机整合,一些地方多年积累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提升了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调动了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二是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通过这次交流,市(州)、县(市)两级国土局新进班子成员21人,其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有14人,交流后班子成员进一步年轻化,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极大地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这次干部交流一半以上是在班子内部进行职务调整,主要是纪检组长和副局长之间进行交流,副局长改任纪检组长后,熟悉业务,了解业务工作中的风险点和漏洞,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管理上有优势;而纪检组长宏观把握能力强、廉政意识强,在业务工作中能够有效防范风险。这种交流明显整体提升了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四是深化了与地方工作交流。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这次集中交流打破了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约束和限制,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共有15人进行了跨部门交流,国土系统有6名领导干部“走出去”,其他部门有9名优秀干部被“请进来”,跨部门交流的人数接近过去六年交流的总和,促进了双方的深度融合,增强了工作合力。(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