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宅基地管理,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前郭县从2007年开始在全县22个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137个村屯3.2万宗地籍调查工作,发放土地使用证书2.1万本。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是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更是加快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本保证,前郭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国土、公安、财政、住建、民政和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分别就宣传发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经费保证、任务落实、时间安排、政策把握等方面予以明确界定,建立了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政府高度重视是工作顺利开展强有力的保证。几年来,前郭县政府一直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列为重点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大项目来抓。2010年结合实际下发了《前郭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通知》,确定了任务和目标,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层层分解任务。同时县国土资源局也把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目标责任机制的建立,有效保证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度。
三是完善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工作上,前郭县政府统筹协调国土、民政、住建、公安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制和议事制度,共同做好土地权属调查和界址认定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对于农村宅基地存在争议的地块,在本次登记发证中,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有利于稳定的原则,将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再进行确权。对权属争议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暂时记录在案,逐步加以解决,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加强质量监控机制。前郭县于2007年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清查建档工作,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加强质量控制,制定了《前郭县农村宅基地清查建档工作方案》,并在长山镇四十家子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工作积累了经验。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专门的质量核查小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安排技术人员在政策、技术上进行把关指导。以村委会为单位报送基础资料,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注明确的审查意见,形成了各有关人员互相配合,分工负责,建立了共同的责任机制。在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中前郭县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对权属来源是否合法,界址线是否清楚,申请书和地籍调查表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宗地档案资料是否完善进行逐项审查,确保确权登记合法有效,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在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中,必须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明确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在土地登记工作中做为第一责任人,对每宗登记卷严格把关,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登记的情形坚决不予登记。要求土地登记人员对办理的登记工作负责,对审查把关不严,违规操作造成错登、漏登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因违规登记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厅地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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