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陆 平)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一号政府令,嘉奖该县国土资源局,表彰其在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这是伊通局自2002年成立以来,第九次获得县政府的通令嘉奖。
嘉奖令指出,2011年,伊通局严守全县172万亩耕地红线,积极破解土地利用与资源保护“两难”局面,在全省建设用地指标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向省市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库伦大路、运动场馆等各类重点项目用地得到省厅及时批复,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近年来,伊通县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力度逐年加大,2011年实现土地、矿产纯收益2.3亿元,同比增长60.8%,再创历史新高,为财政增收、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伊通局先后将75万平方米的国有闲置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面向社会公开出让,以现有的存量土地保障各类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该局积极构建土地执法监察部门联动新格局,确保了全县土地、矿产资源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中国国土资源报2012年2月2日第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