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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0 00: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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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190

 

    近期,国家林业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国土资源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0号)。《通知》明确了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的管辖,部署有序开展重点国有林区内建设用地划出试点,要求妥善处理重点林区有关权利冲突和涉林权属争议,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和资料移交工作。《通知》实现了重点林区不动产登记与林业管理的有序衔接,有利于维护重点林区的完整性和加强重点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通知》要求重点国有林区所涉地方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抓好落实,发现错误及时纠正,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反映。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林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