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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2-11-17 13: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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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健全完善我省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户网站(http://zrzy.jl.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2年12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lzonghechu@126.com,或传真至:0431-88553604。联系人:闫石,联系电话:0431-88550032。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健全完善我省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点状供地的内涵及实施要求

  《意见》所称点状供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实施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需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配套设施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和点状供应的项目用地方式。

  二、点状供地的实施范围

  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实施点状供地。

  三、《意见》的起草过程

  2022年9月,我厅启动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书面调研,与有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座谈,借鉴相关省份经验,先后2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11月,完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有24条,从点状供地内涵及项目实施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计划保障、用地审批管理、土地供应管理、项目产权和登记发证管理、严格项目用地监管、加强组织领导7个方面对实施点状供地提出了要求。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7日

  

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