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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2-09-30 10:2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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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测绘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研究起草了《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20日(周四)结束。公众可以登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jl.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电子邮件:jltchc@sina.com
  
  

《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测绘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起草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办法》编制,我厅组成调研组,广泛收集材料,形成《办法》初稿。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发函、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省直相关部门、长春吉林等9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测绘行业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专家开展座谈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和措施

  本《办法》围绕“多测合一”行政管理制定相应措施,共六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介绍了《办法》制定的背景,明确“多测合一”改革的目标、阶段划分、实施范围以及技术标准。

  “多测合一”改革贯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将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和时间相近、内容相似、出资主体相同的原则整合优化测绘事项,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选址测绘、勘测定界、权籍调查、拨地测量等测绘业务整合为立项用地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房产预测绘、定位放线、定位验线等测绘业务整合为工程建设施工测绘事项;将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含绿地、停车位、地下管线等竣工测量)、用地检查核验、房产测绘、人防测量、消防测量、权籍调查更新等测绘业务整合为竣工验收测绘事项,一个测绘事项委托一次,避免多次委托,重复测绘。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国务院关于启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批复》(国函〔1987〕78号)相关要求,明确“多测合一”项目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技术标准统一采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二、部门分工。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协同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落实省内各级自然资源、政数、住建、人防主管部门在“多测合一”改革中的具体职责,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政数局对各地各部门“多测合一”改革情况考核通报。

  三、名录库管理。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取得具有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类别的测绘资质证书且未被列入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黑名单的测绘服务机构可申请进入名录库。拟在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建立名录库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业主单位可在网上查询测绘服务机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测绘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名录库按信用评价排序。

  四、项目实施程序。明确要求项目业主在名录库内选择测绘服务机构开展测绘活动。测绘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承接“多测合一”项目,应严格落实成果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真实准确,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五、监督管理。明确要求信用、价格、成果质量、保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省内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测绘服务机构开展定位放线、定位验线测绘工作时进行现场监督,加强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二是市(州)、县(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通过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对“多测合一”成果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三是“多测合一”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原则,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测绘成果质量差,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对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开展“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服务机构的加强监管。

  六、附则。本办法由省级自然资源、省级政数、省级住建、省级人防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明确要求各市县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29日

  

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