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域内统筹调剂管理办法》征求社会公众建议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政策,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保障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厅起草了《吉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域内统筹调剂管理办法》,现征求社会公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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