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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从纠正鑫鑫蔬菜合作社违规用地做起 咨询 已办结
2025-08-01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梅河口市山城镇保兴村鑫鑫农业合作社项目。该企业于2020年4月份,在保兴村租赁了260多亩基本农田用来建大棚搞蘑菇生产,租期30年,美其名曰设施农业,于2020年10月份建成投入使用。我是一个关心国家大事、关注个人利益的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也是将部分耕地租给鑫鑫农业的一个农户,经过近几年的观察,觉得鑫鑫农业的所作所为越来越不符合国家的政策方针,尤其是违反国家一系列保护耕地、保证粮食安全等的大政方针。我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反应问题,而且是看到的事实(有照片为证)。这些事实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还请专业部门评判,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 第一方面:我认为鑫鑫农业占用260多亩基本农田搞大棚蘑菇生产,违反国家关于保证粮食安全的大政方针。 一、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精神! 二、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 三、违背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精神! 四、违背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精神! 五、违背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精神! 六、违反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管理办法》要求! 第二方面:鑫鑫农业在2023年5月份,又分别租用了30多亩耕地,其中20多亩土地至今已经撂荒3年,准确的说是这20多亩基本农田由于遭到严重破坏,已不具备粮食生产条件。这是严重到触犯刑法的行为!(照片为证) 国家领导人曾强调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我的诉求是: 彻查鑫鑫农业合作社流转260多亩基本农田,搞大棚蘑菇生产项目全部事宜,包括从立项到审批,从开工建设到投产使用,以至于整个合作社后期用地监管情况,是否依法合规? (由于字数限制,所以照片无法上传,后期联系我时,在补交详细资料)

您好:

        2024年4月和10月,经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对梅河口市鑫鑫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梅河口市鑫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流转保兴村集体土地17.8775公顷和0.9666公顷,用于规模化蔬菜种植和食用菌种植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划,同时已支付复垦保证金不存在违规行为。梅河口市鑫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流转土地备案手续批准后,因资金问题至今未进行建设,只是根据地块坡度落差,对场地进行土方平整,将北侧地块剥离的黑土转运至南侧玉米地内,剩余表层黑土转运至项目东侧地块存放。
        综上,该项目不存在倒卖黑土等违法违规情况。
        特此告知。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