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土地承包政策 咨询 已办结
2025-07-29
我的母亲的农村土地不知道是被政府部门还是被村里给分没了,现在一直都没有地种,等我们去找哈拉海政府的时候,他们就一直拖着说是给找找,而今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他们的消息,等我们找到了农安县政府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说不用找了,已经分没了,没地方去找,让我们自己回家去购买土地种,而且还告诉我们户口迁走了,就不给分地了,说是农安县和哈拉海政府部门的什么条纹,我就想知道这个所谓的条纹是否存在.第一次分地的时候,我母亲的户口没有迁走一直在他自己家第一次就没给分着地.等第二次分地的时候,我的母亲的户口是分完地迁走的,这也没给分着地,难道这个所谓的条纹就把一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给弄没了现在农安县,以这个为迁户籍为由拒绝分土地以这个中共农安县委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政策的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凡嫁给长春地区农业人口的女方(具备招婿条件者除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户籍迁到男方所在地,不迁出的不分给土地之规定,
我问一下以上的第三十条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