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县级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和确认报批材料要件目录
(一) 新增耕地验收申请;
(二) 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三) 工程复核报告;
(四)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财务决算(含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以下相同)及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五) 审计报告;
(六) 竣工图、项目区所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项目区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用红线标注土地整治范围、界限);
(七) 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土壤质量的评定意见;新增耕地面积明细表、地块档案、土地统计台账。
二、市、县级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和确认报批材料编写指南
(一)市(州)或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新增耕地验收申请文件。
**市(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县)**乡(镇)等*个乡(镇)**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验收的请示
省国土资源厅:
**市(县)**乡(镇)等*个乡(镇)**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是****年**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级*****。建设规模**公顷,新增耕地**公顷,预算总投资**万元。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国土资源局已组织农业、**、**、**等部门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对新增耕地进行了初验,验收合格。相关部门也出具了同意意见。特申请省厅对新增耕地予以确认。
**市(县)国土资源局
二O**年**月***日
(二) 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
(三) 工程复核报告(依据《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土整发【2012】4号));
(四)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0】42号))、财务决算(依据《吉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暂行办法》(吉国土资财发【2008】6号));
(五) 审计报告(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
(六) 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土壤质量的评定意见(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新增耕地明细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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